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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免赔额的那些事

2018-05-05 7663 文章来源: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业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种各类的险种越来越多,保险的保障也已经越来越全面,我们拥有的选择也越来越多。随着保险的完善,我们在投保的时候,在某些产品中,也会提出一定的要求,例如购买某些产品,就会有免赔额的规定。那么,什么是免赔额,免赔额有几种形式呢?

什么是保险的免赔额,其实就是免赔的额度。为了保证保险公司自身的利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都会事先约定,损失额在规定数额之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额度。那么,免赔额有几种形式呢?

一、折叠总计的免赔额

折叠总计的免赔额主要是指保险期内所有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加计在一起的额度,如果全部损失低于总计的免赔额,保险人不作任何赔付。一旦全部损失超过总计的免赔额,保险人对所有超额部分的损失予以赔付。健康保险中经常使用一种日历年度的总计免赔额,把日历年度内所有合乎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在一起,一旦累计额超过一定金额,保险人再根据合同支付医疗保险金。

二、折叠消失的免赔额

根据消失的免赔额,免赔额随损失增加而减少。这实际上是对小额损失不予赔付,对大额损失全部赔偿。例如,假定600元为消失的免赔额的起点,保险人对超过600元以上的索赔金额以111%的比例进行赔偿;当损失达到一定额度时,免赔额全部消失。

三、绝对免赔额

绝对免赔额是指在保险人做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要自己承担一定的损失金额。例如,若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额为400元,则损失在400元以下的,保险人不予理赔。若损失超过400元,保险人对超过的部分给予赔偿。一般来说,这种免赔额应用于每次损失。

以上就是保险免赔额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