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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是家庭必备的保险产品之一

2020-02-11 1463 文章来源:英大人寿吉林分公司

投保人:李先生

被保险人:李先生

受益人:李先生

承保公司:英大人寿吉林分公司

赔付险种:英大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5万元

赔付时间:2018.9.20

赔付时效:3天

赔案编号:9000557xxxx

 

赔案描述:

李先生,34岁, 2008年10月刚刚大学毕业就由其母亲刘女士增员进入英大人寿吉林分公司,成为一名保险营销员。入司后随着业务的开展,对保险保障、风险防范越来越重视,了解到寿险和重大疾病保险都属于个人必备,而且选择较长的交费期既能减少每年保费压力,又能将保障最大化。于是2008年12月投保了英大元鸿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5万元,同时附加了英大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了相对较长的30年交费期。

李先生于2014年到青岛继续从事保险销售工作。2018年8月,李先生在青岛惠康医院确诊为“甲状腺乳头状癌”,向公司进行了理赔申请,公司赔付后,李先生感慨的说,虽然给很多客户带去了保障,但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真正感觉到重疾风险时刻存在,而一份重疾险真是家庭必备的保险产品之一。

案例特色:

本案被保人在保险公司工作,虽然投保时年龄不大,但是保险意识很高,在未病时进行了风险投资,最终获得相应保障,保险的意识很重要,患病时再考虑保险已经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