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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养老守承诺 提供高效、快捷的理赔服务

2019-04-04 1404 文章来源: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

投保人:刘女士

被保险人:刘女士

受益人:尹先生

承保公司: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

赔付险种:泰康健康有约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500000元

赔付时间:2018.4.27

赔付时效:10天

赔案编号:5866******41

赔案描述:

刘女士于2016年3月3日在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为其本人投保了“泰康健康有约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指定保单受益人为其儿子尹先生,保额500000元,年缴保费26137.10元。

刘女士于2018年3月17日因剧烈头痛1天伴恶心、呕吐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就诊,入院行头部CT提示颈内动脉动脉瘤,后进一步在吉大一院神经肿瘤外科行头CTA检查确诊为右侧颈内动脉眼动脉段动脉瘤。于2018年3月18日0时40分,刘女士突然血压升高,复查CT提示动脉瘤二次破裂出血,于2时40分,血压严重下降,经心肺复苏抢救无效后死亡。本案例符合泰康健康有约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重疾标准,在2018年4月17日,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理赔人员接到刘女士的理赔材料,快速核实案件过程,于2018年4月27日完成理赔相关事宜,赔付客户50万元。其指定受益人尹先生对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理赔工作表示满意。

案例特色:

泰康养老守承诺,高效、快捷的理赔服务再次诠释了保险的真谛,并继续践行了“坚持专业化,深耕寿险产业链,从摇篮到天堂”的愿景。逝者安息,泰康养老希望保险金能够及时为生者带去一丝希望与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