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者服务 > “保险业姓保”——理赔案例

燃气有限公司洪水案

2018-10-31 1557 文章来源: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

赔案回放

一、出险情况:

2017年7月13日20:40时,被保险人报案称:由于吉林市永吉县发生特大洪水,导致某燃气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及管网受损。

二、承保情况:

被保险人在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保险期限2016-10-1至2017-9-30,保险金额3257.10万元。

三、查勘情况:

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据被保险人代表介绍,2017年7月13日早8时左右,被保险人所在地永吉县发生强降雨,晚18时雨量加大。20时左右,办公楼内涌进大量积水,水位逐渐升高,为防止发生燃气泄露事故,值班人员将办公楼内的所有中控设备断电。21时许,办公楼内水位线已经2.4米。次日洪水退去后办公楼一楼堆积了大量淤泥。

2017年7月15——7月25日,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理赔人员会同被保险人对损失现场进行逐一清点和排查、记录等工作,办公楼内现场淤泥较厚(淤泥最深处为50厘米左右)。

2017年7月20日,永吉县再次遭遇了强降雨,导致再次遭受洪水灾害。被保险人涉损的设备二次受损。前期清理出的部分设备及存货被冲走。第二次洪水水位线高度大约在1.5米左右。二次暴雨扩大的损失为公司在建的以及已经投入使用的外围管网相关设施。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对被洪水冲刷出地表的管线再次进行了第三次排查,并详细记录所在地点以及损失情况。

 四、赔付情况

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11月2日,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理赔人员前后六次到达事故地点会同被保险人进行资料整理及沟通,商谈案件处理及核对相关资料,最终于2018年1月8日完成整个案件的结案工作。

1、赔付时间:2017年9月6日完成第一次300万预赔;2018年1月8日完成整案结案及剩余赔款的支付。

2、本次事故出险原因为被保险人暴雨及洪水所致,保险责任成立。

3、本次事故标的财产损失金额为RMB6,106,543.59元,免赔额为RMB2,000.00元,残值为RMB41,000.00元,理算金额为RMB6,000,137.51元。

4、最终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就本次事故财产损失向被保险人支付款金额为RMB6,000,000.00元。

五、案例特色

本案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启动理赔特殊绿色通道,根据被保险人损失情况在最终赔付金额确认之前,预赔300万元赔款,帮助被保险人恢复生产,解决被保险人实际困难。

2017年7月13日暴雨案件是吉林近年来少有的洪水案件,其造成损失之大,超出预期;本案自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组建专案理赔小组,从全国抽调行业专家参与赔案处理,由于永吉前后两次洪水,部分受损财产已完全灭失,前期的查勘工作十分艰难,损失的清点时断时续,耗时耗力。

由于受损财产数量繁多,损坏程度不一,短时间内无法准确的确认损失金额。考虑到燃气企业关系到居民日常生活,企业的恢复生产极为重要,经与被保险人沟通,为保证恢复重建工作快速进行,保险公司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提供预赔服务,在最终损失确认之前,于2017年9月6日向被保险人预先支付赔款RMB3,000,000.00元,解决被保险人实际问题,确保企业恢复生产,解决居民燃气问题。

专家点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 城镇燃气服务功能和作用日益突出, 规模不断扩大,燃气和水电一样,已成为居民家中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基础性能源。

   本案中由于永吉短时间内历经两次洪水灾害,被保险人所有的燃气供应系统遭受重创,整个供气网络已然瘫痪。在灾后的恢复工作中,基础性能源因为涉及到千千万万的居民,变得极为重要,为保证企业快速恢复生产,尽快让受灾群众的生活恢复正常,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充分了解被保险人的困难,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出发,第一时间开启绿色理赔通道,出险仅53天完成预付赔款300万元,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为灾后重建工作保驾护航,凸显了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本质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