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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吉林保监局副局长支宾在吉林省保险行业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18-10-19 5423 文章来源: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扎实开展好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在吉林保监局的安排部署下,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全省保险行业于扶贫日当天召开吉林保险业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

在本次会上,吉林保监局副局长支宾以《更好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为题做了讲话。以下为本次讲话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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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好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在吉林省保险行业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吉林保监局副局长  支宾

(2018年10月17日)

 

今天,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我们按照吉林省扶贫办《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行业进行经验交流,以典型引路,凝聚行业力量,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保监局党委高度重视扶贫工作,2016年8月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并两次组织召开座谈会,朱健民局长还到延边、白山、辽源实地调研了扶贫工作。刚才,5家公司和延边保险行业协会分享了近年来开展扶贫工作的有益经验,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听了之后很有感触,也很受启发。可以说,吉林省保险业在脱贫攻坚上做了很多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增信、融资功能,体现了保险行业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值得肯定。但也要看到,我们的保险扶贫工作,与党中央的要求仍有差距,面对当前要进行脱贫攻坚的任务,如何更好运用商业保险机制,我们的工作还有提升空间、还有需要补足的短板。下面,受健民局长委托,我谈几点意见,与大家交流。

一、吉林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取得了积极成效

金融扶贫,保险先行。保险是扶危济困的行业,与脱贫攻坚工作具有天然的内在联系,具有独特的体制机制优势。党中央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就是要保障衣食住行、改善基础环境、帮助贫困人口走上发展致富的道路,在这些方面,吉林保险业都广泛参与其中,通过主动创新、积极探索,取得了保险扶贫的积极成效。在完成包保帮扶任务中也有好的经验做法,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总结、宣传。这里我着重从发挥保险机制的三个维度归纳交流。

(一)立足保障根基,增强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为生产生活解决后顾之忧。俗语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保险就是留住青山、有效应对各类风险的有效工具。特别对于贫困人口,保险保障功能具有独特且重要的作用,为我省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提供了坚实保障。一是农业保险助力稳产增收。贫困地区集中在农村,贫困人口集中在农民。保持农业稳定与农民收入增长,对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意义重大。近年来,吉林保险业深耕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额度不断提高。在大力发展五大作物种植业保险和能繁母猪、生猪、肉食鸡养殖业保险的基础上,聚焦贫困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发多种特色农险产品。截止目前,我省地方特色保险产品已覆盖了延边黄牛、梅花鹿、人参、食用菌、马铃薯等近30个品类,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05.63亿元。人保财险在镇赉县探索开展“保险+期货+扶贫”项目,帮助农户抵御玉米价格波动风险,已支付赔款105万元。二是运用大病保险防范“因病致贫”。据统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素在各种致贫因素中比重最大,在吉林省尤为突出,2017年因病致贫人口占我省贫困人口总数的56.8%,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可以有效防止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是保险扶贫的有力抓手。2017年,吉林省实行大病保险倾斜政策,2018年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的大病保险实行起付线标准下调70%和分段支付比例提高5%的倾斜性支付政策。2017年全年共为4.71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提供赔款2.28亿元,分别占当期大病保险赔付人次、赔款金额的46.31%、42.86%。三是开展小额人身保险补位扶贫。小额人身保险以低保费、适度保障为特点,降低贫困人口投保门槛。试点保险公司通过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办小额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为新农合参合人员提供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发挥小额人身保险补充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风险敞口作用。如中国人寿开展小额扶贫保险已覆盖26个县区,为37万贫困人口提供460亿元风险保障。2018 年上半年我省小额人身保险合计为753万人次低收入人口提供了约1395.74亿元的小额人身保险保障,赔款支出4066.57万元,充分体现了小额保险扎根基层、扶贫济困的保障作用。四是定制“一揽子”保险计划提供全面风险保障。为解决贫困户在脱贫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多重风险,保险业为贫困人口定制涵盖家庭财产、人身意外、重大疾病等多风险解决方案。如人保财险与四平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为全市5.3万贫困人口提供约87亿元的全面风险保障。在永吉、舒兰、农安等地,针对县域贫困户定制特惠家财险、意外险统保方案,累计为7.5万名贫困人口提供25亿元风险保障。

(二)利用增信杠杆,撬动社会多方力量,缓解贫困人口融资难题。保险产品的损失补偿、风险对冲功能,是天然的增信工具,能有效地分散政府、银行、担保等多部门风险,提高贫困人口信用水平,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脱贫攻坚中来。一是以保险撬动担保、银行力量。中航安盟在延边和龙等地开展黄牛融资保险业务,为黄牛养户提供养殖保险,由政府对保费进行补贴,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贷款利率补贴,养殖户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实现了政府、保险、担保、银行资源的有效整合。目前,已在和龙、安图等地承保黄牛814头,保险金额391万元。二是以保险撬动互联网金融力量。安华农险通过与蚂蚁金服合作,形成了“互联网金融+保险+贫困人口”的合作模式,通过为贫困人口增信,获得蚂蚁金服提供的小额贷款。目前,在全省12个县市开始推行,已成功申请贷款84户,授信金额162.9万元,是“保险增信+x”模式的一次有益探索。三是以保险撬动社保、银行力量。人保财险在延边与多部门合作,建立“四点双享两救助一优先”模式,以保险保障作为增信手段,撬动银行信贷,发挥社保资金作用,为贫困人口提供了一个保障收入、防止返贫的综合性解决方案。2018年,延边州受惠贫困人口达1.4万人,人保财险提供7亿元意外身故保障。

(三)发挥险资优势,引金融活水激发产业活力,为就业增收助力。保险资金具有长期稳定的优势,通过保险资金运用,可以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有效解决资金缺口,提供稳定资金支持,实现从输血式发展向造血式发展的转变。一是启动“政融保”推动扶贫产业发展。与贫困地区政府合作,以低于当地市场融资成本的利率投资扶贫项目,组织贫困人口加入专业合作社,建立镇、村、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四位一体的项目帮扶机制,通过特色农业委托经营、代种代养、资金分红、劳动就业等帮扶方式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如人保财险为和龙市政府提供整体授信额度2亿元的农业扶贫产业融资支持,2500万元资金已到位,用于支持“延边黄牛”扶贫产业发展,预计带动1.2万贫困人口增收。为白山市政府提供授信额度3亿元,用于帮助贫困人口发展“林下经济”,先后共 1.53亿元资金到位。二是精准投放资金带动脱贫通过保险资金投资龙头企业,以点带面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人保财险联合当地政府积极探索通过整合产业链及服务中下游企业增收的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为吉林厚德食品有限公司完成融资8000万元。厚德食品有限公司与东辽县政府共同开办蛋鸡养殖合作社,县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购入“青年”鸡,建立蛋鸡养殖兜底保险保障,厚德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技术支持,并回购全部鲜蛋,预计带动东辽县1.37万贫困人口增收。三是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助推脱贫。原中国保监会于2016年组织设立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用于支持各地脱贫攻坚项目,基金管理人是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期募集资金约10亿元。其中对我省汪清县长吉图热力项目进行投资,投资规模2亿元,是该基金单笔投资最大的项目。

二、当前保险扶贫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保险扶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综合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扶贫精准程度不足。贫困地区自然禀赋各异,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复杂,这对保险扶贫的精准程度提出了很高要求。从目前情况看,保险扶贫的精准程度还有待提高。一是精准保障不够。如在农业保险业务中有的农险产品没有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精准开发设计,在产品、服务、优惠政策等环节缺乏针对性,可能造成以扶农代替扶贫工作。二是精算定价不准。有的保险扶贫产品在没有进行充分精算的基础上,仓促上马,在后期运行过程中,保险公司面临大幅亏损的风险,影响扶贫工作的持续性。三是保险扶贫统计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主要是存在统计数据不够准确、报送不够及时等问题,对了解、研判整体保险扶贫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保险机制发挥仍不充分。有的保险公司没有认识到发挥保险业体制机制优势在保险扶贫中的重要意义,以简单的送钱发物、走访慰问、赠送保险等形式的保险公益活动来开展扶贫工作。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工作都有助于脱贫攻坚,但是没有发挥保险机制作用。保险扶贫,在做好保险公益活动的同时,还要注重发挥保障、增信和融资功能,并且要精准对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保险扶贫的独特作用。此外,还要完成好地方政府安排部署的包保帮扶工作任务。

(三)扶贫工作发展不平衡。目前保险扶贫工作更多集中在几家保险公司,部分保险公司的推动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缺乏系统性安排,被动应付扶贫工作任务,政府部门、监管部门推一推就动一动,扶贫工作缺乏持续性。有的公司缺乏调查研究,不了解贫困地区情况,难以有效地对接扶贫工作需求。

另外,还有一些外部限制因素,如社会上对保险扶贫的认识还不到位,政策衔接还不够顺畅等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保险扶贫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的主要想法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耶鲁大学罗伯特·希勒教授说:金融业追求的最高目标是社会效益。对金融从业者最真实的奖赏是给最需要的人带去金融服务所带来的满足感。今天我们在这里交流扶贫工作经验,目的就是要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保险扶贫工作,把现代化风险管理工具——商业保险机制,有效供给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的人群——贫困人口,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坚定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工程。连续多年,习近平总书记每年第一次国内考察都是到贫困地区,在多个重要场合和关键时点,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指导和督战扶贫工作,今年2月、3月、4月,习近平总书记密集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脱贫攻坚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这也是打得好脱贫攻坚战的总抓手和根本遵循,对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全局工作和破解贫困难题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部门务必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保险扶贫工作。保险行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必然要全力投入到脱贫攻坚中来。各公司一定要勇挑重担,切实肩负起历史使命,层层落实压实工作责任,要明确负责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工作任务要见人、见事、见时限,及时进行督办、指导,把党中央的决策、银保监会、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反映到行动上。要充分调动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宣传先进模范,保质保量、积极主动地完成脱贫工作任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地见效。10月8日,吉林省召开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暨作风建设推进会,会议强调要结合省委开展的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认真抓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整改,把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立起来,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清除作风问题根源,严肃处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凝聚行业力量,有效开展宣传交流工作,让保险扶贫深入人心。各公司要积极行动,省协会牵头,依托宣传委员会发动行业力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保险扶贫宣传工作。市州协会要当好推动者、践行者、服务者、宣传者。重点围绕保险扶贫政策、保险扶贫产品、保险扶贫成效等内容向地方政府、扶贫工作部门、贫困人口等关键部门、关键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加深社会各界对保险扶贫的认识和了解。保险协会和学会要进一步办好“吉林保险扶贫宣传专栏”,充分宣传各保险机构的有益做法,取得的积极成效,定期组织行业座谈,分享各自经验,共同研究破解扶贫难题。

(五)着力精准扶贫,突出发挥保险机制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保险扶贫要进一步精准发力,紧密围绕贫困人口保险需求,突出发挥保险机制作用,切实起到优化扶贫资源配置、放大资金使用效应的作用,有效防范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的发生。一是继续做好农险扶贫。深入开展特色农险创新试点工作,扩大贫困县保险覆盖面。做好贫困县农业保险服务,合理布局县域分支机构及“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创新开发产品,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多重风险保障。二是进一步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推动大病保险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人身保险公司要积极配合各地政府部门开展贫困人口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大病保险服务水平,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积极配合卫计、民政等部门构建 “一站式”支付管理信息平台。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三是发挥保险增信功能做好产业扶贫。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期货”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保险服务。四是推动小额保险发展做好补位扶贫。试点公司要加强村级保险服务,提高服务效率。五是积极做好险资扶贫工作。鼓励各公司协调总部引入保险资金与精准扶贫项目有效对接,切实加大保险资金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

社会需求是保险业发展的直接动力,保险业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既是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价值,也是为未来发展赢得机遇。希望大家进一步深刻认识脱贫攻坚工作对于保险业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发挥保险机制作用,在今后的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