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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 天 花 会 开 一一小记中国人寿一起投保人自杀后保费豁免理赔案

2019-04-04 2051 文章来源:中国人寿伊通支公司 黄金荣

2019年3月25日,北方的天气乍暖还寒。中国人寿伊通支公司柜面刚上班,一位年轻女士,在父母陪伴下,在料峭的风中,急匆匆走进了客服大厅。
   “这是我外孙女儿的保险,投保人是他爸,前几天她爸自杀了,这保险不保了行不行?〞老太太快人快语。柜面人员接过保单,仔细查看,发现这是一份两年前(2016年10月15日)生效的保单,是时年26岁的父亲焦伟东,为2岁的女儿焦娇投保的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典藏版),10年期交费,年交费2387.28元,其中附加了豁免保险费的条款,虽年缴保费只有19.28元,但按其保险责任约定,在投保人身故后,被保险人完全可以在不再交纳保费的情况下,依然拥有意外、重疾、理财和养老等功能。
   〞我这姑爷儿哪样都好,可就是好赌,啥家能经起瞎折腾啊!有俩钱儿全败坏没了,还留下那么多饥荒〞。老爷子诉起了苦。
   年轻女士叫马月,家住伊通县西苇镇,6年前与焦伟东喜结连理,那时的焦很上进,起早贪黑的给别人开大车,虽然辛苦,但也有了些许积蓄。两年前,曾在中国人寿做业务员的焦的姐姐,让他给孩子办份保险,碍于姐弟情面,他就办了上文提到的保险。为这事马月没少埋怨他,说这保险有啥用啊,还不如存银行放心呢,夫妻俩为此还起过好几次争执。
   2019年元旦前后,焦伟东竟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家里的存款,很快被他挥霍一空!后来,他债台高筑,欠下了一辈子都还不上的外债。常言说,三穷三富过到老,昨天有钱,并不等于今天还有钱,焦真正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债主们走马灯似的向他索要债款,焦头烂额中,他进退维谷,后自缢身亡。
   焦身故后,债主也纷至沓来,真是雪上加霜。在收拾遗物时,马月又看到了女儿的保单,日子已捉襟见肘,她决定退掉它,因为之前听说过退保有损失,所以不免又对丈夫多了几分怨气。

〞孩子的保险不用退,因投保时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且投保人是在保单生效两年后自杀的,所以以后孩子的保费不用交了,但合同依然有效,孩子依然享有保单所有的权益〞。柜面的工作人员在详细查阅了合同后,对马月说。马月和父母不由面面相觑,他们几乎不相信自已的耳朵,这10年交费的保险,只不过才交了三次啊!
   接下来,工作人员又详细给他们解析了保险责任,说明虽然人生多风险,爸爸不在了,但爸爸的爱会通过人性化的保单伴随女儿一生,为孩子的成长助力加油。
   〞唉,当时保少了,这要是保10份,那我外孙女儿可就成长无忧了〞。良久,马月的父亲缓缓说道。此时,马月眼中含泪,深感不幸中还有万幸,在阵陈清寒中,心头泛起了丝丝暖意……

此时,柜面窗台上的君子兰正含苞待放,春天花会开,马月的心中,对女儿的未来又充满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