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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改变现状 人保为您解忧

2021-03-01 1174 文章来源:人保健康延边州分公司

投保人:*****公司

被保险人:徐XX(投保公司员工)

承保公司:人保健康延边州分公司

赔付险种:补充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补充工伤团体失能收入损失保险(B款)

赔付金额:200000元

赔付时间:2019年9月29日

赔付时效:7天

赔案编号:C222419091******1

 

赔案描述:

2018年1月1日*****公司在人保健康延边州分公司统一为员工投保了“补充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补充工伤团体失能收入损失保险(B款)”,意外伤害保险金,保额200000元,每人每年保费96元。

2018年12月20日早晨,被保险人徐XX在工作中不慎坠落,经110现场勘查和尸表检查,排除刑事案件,死亡日期:2018年12月20日。

被保险人家属于2019年8月20日打来电话报案,分公司理赔人员接到报案电话后第一时间进行报案确认及温馨提示,告知客户理赔时的应备资料,并积极协助客户收集一切理赔申请所需的材料。2019年9月19日被保险人家属陈女士来到公司申请了理赔,公司当即受理,并于2019年9月29日对此案做出了最终理赔意见,根据条款保险责任约定,给付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200000元。客户家属收到理赔款后,对公司非常感激,对理赔服务及给付时效非常满意。虽然徐XX的意外离世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痛苦和生活压力,但这份保险理赔款却为他们解决了许多后顾之忧,客户家属对公司表达了感激之情。

 

案例特色:

在政府大力发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也在进一步推进商业补充工伤保险,当企业员工发生风险时,补充工伤保险保障就能有效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在不断建立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前提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推行基本实现了政府、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多方共赢”的效果。人保健康《补充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工伤保险的延伸,对于企业员工来说,是一种非常好的福利,让职工和家属得到更多的补偿和补助,当风险来临时,为他们解决一些后顾之忧。

保险虽不能阻止风险的发生,但能最大程度上减轻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使家庭免遭二次打击,保险就是保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