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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魔无情 阳光有爱

2018-05-17 2003 文章来源:阳光人寿

投保人:佟女士

被保险人:佟先生

承保公司:阳光人寿四平中心支公司

赔付险种:阳光人寿附加阳光康瑞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240000元

赔付时间:2017.10.18

赔付时效:2天

赔案编号:806*****898

赔案描述:

2015年7月,佟女士在阳光人寿四平中心支公司为自己投保阳光人寿附加阳光康爱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40000元,保费为年缴4000元。2016年3月,佟女士又为自己投保阳光人寿附加阳光康瑞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0000元,保费为年缴2000元。

2017年7月3日,佟女士在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经确诊为宫颈癌。2017年10月15日,佟女士在业务经理的陪同下来到阳光人寿四平中心支公司申请理赔,公司服务人员及时受理理赔申请资料并于2017年10月17日予以立案,于10月18日赔付重疾保险金24万元。

案例特色:

保险犹如雨天里的一把伞、沙漠里的一滴水,其意义无需多做赘述,重要性不言而喻,保险早已融入了现代人类社会的边边角角。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风险无处不在,我们不能回避,但是人们可以借保险公司转移风险,在疾病或意外到来之时,让保险为人们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