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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会保护正义的一方

2019-11-21 1368 文章来源:太平人寿辽源中心支公司

投保人:陈女士(化名);

被保险人:陈女士(化名);

受益人:陈女士(化名)

承保公司:太平人寿辽源中心支公司;

赔付险种:银发无忧

赔付金额:0万元;

保费:年交1872元,交费1期

受理时间:2017.10.16

赔付时间:2017.10.18

赔付时效:无

赔案编号:00110895627xxxx

赔案描述:

陈女士于2016年5月24日在太平人寿吉林分公司投保银发无忧防癌险,保额10万。2017年2月14日因肺癌住院治疗,2017年10月16日来太平人寿辽源中心支公司申请理赔。

因客户刚过等待期不到3个月就出险,且肺癌属于前期症状比较明显的癌症,故调查人员对于客户的首次发病时间产生了怀疑,经过医保查询、当地医院排查,最终发现客户于2016年10月26日因肺部占位住院治疗,调取相关病历后,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做出拒赔结论。

客户得知后情绪激动,告知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公司人员告知客户拒赔结论有理有据,不会修改理赔结论。后客户起诉至辽源市龙山区法院。公司理赔人员与律师悉心准备相关材料与证据,梳理案件流程,做好了充分的准备。2018年初开庭,公司胜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上诉请求,太平人寿再一次打击了吉林保险市场的不良风气。

案件特色:

太平人寿吉林分公司理赔始终秉持不惜赔、不错赔的原则,经过多年的努力,打赢了多起行业影响巨大的理赔纠纷案件,一再的用实际行动捍卫公司良好客户的利益,改善市场风气,打击骗保势力。这次在辽源的胜诉,对于当地是一种震慑,这是辽源当地少有的胜诉案件,也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司法环境的改善,只要我们有依据,法律会成为我们最坚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