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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百万保障保重疾

2019-03-07 1445 文章来源:中国人寿白城大安支公司

投保人:刘女士

被保险人:刘女士

受益人:王先生

承保公司:中国人寿白城大安支公司

赔付险种: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康宁定期保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A款)

赔付金额:103万

赔付时间:2018.2.9

赔付时效:4天

赔案编号:2018220********078

 

赔案描述:

被保险人刘女士是一名普通的白领,自己也是一位有保险意识的人。曾经在2005、2006、2015年分别在中国人寿投保了当时最热销的重疾保险。

由于刘女士工作繁忙,一直没有按时体检,后在一次工作中,刘女士明显觉得自己浑身无力,身体不适。于是便去了当地医院做了检查,发现了有甲状腺结节,医生建议进一步检查。后来因工作实在无法抽身,刘女士在耽误了三个月之后才去了吉林省三甲医院吉大中日联谊医院,做了正规检查。待穿刺结果检查出来之后,结果倾向于甲状腺癌。刘女士这次在安心治疗,在治疗同时,刘女士也想到了自己的保险保障。治疗结束后,刘女士到中国人寿申请了理赔,后经调查员核实情况属实,中国人寿立刻进行了赔付。

案例特色:

此案特点在于客户投保的金额巨大,总赔付金额为103万元,已结达到了需要上报总部的赔付金额。因为客户的理赔金额以及投保时间,公司调查人员积极走访排查,及时确定了被保险人治疗真实性,以及客户的经济状况。在确认一切之后,中国人寿第一时间为客户进行了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