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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守承诺 阳光大爱

2018-07-25 1694 文章来源:阳光人寿吉林分公司;

赔案描述:

投保人:孙女士(化名);

被保险人:孙女士(化名);

受益人:法定

承保公司:阳光人寿吉林分公司;

赔付险种:阳光康瑞重大疾病保险;

赔付金额:750000.00 ;

赔付时间:2017.11.28;

赔付时效:13天

赔案编号:806000000xxxxxx8;

 

孙女士是一位中年女性,在农业银行工作,家里的经济能力与社会地位均较高,但是对于保障型的保险产品并不是很相信,总觉得保险理赔时会很难。2015年4月份第一次投保阳光人寿的重大疾病保险是被公司业务人员热情的服务、专业的讲解而感动,所以购买了重疾保额12.5万,但是自己购买保险主要原因来自对业务员本人的信任,对险种并不是特别关注。后来孙女士与公司业务人员沟通较多,听到的理赔案例也多了,身边朋友患有大病后家庭经济能力一落千丈的情况也有发生,感觉有一份保障型保险真的有益处。2016年1月份阳光人寿吉林分公司业务员与孙女士谈起之前购买的大病险种保额与自己的身价有些差距,建议增加保额,这次孙女士的内心转变很大,她说:“我感觉自己之前对保险有很多误解,但是现在我内心接受了保险,所以这次我同意重疾加保保额62.5万”。

2017年10月初,孙女士陪同朋友到当地医院做检查,因为朋友当时是找熟人做的检查,所以就让她也顺便检查一下。当时孙女士做的是甲状腺检查,发现情况不好,医生建议做手术治疗。孙女士当时不相信,感觉医生是小题大做,之后就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确诊一下,结果医生建议马上手术。当天就在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住院进行了手术治疗,最终确诊为“左叶甲状腺乳头状癌”。治疗结束后孙女士于2017年11月14日向阳光人寿提交了理赔资料。阳光人寿松原中心支公司接到孙女士的理赔资料后,第一时间呈报阳光人寿吉林分公司,并及时开展调查及核实案件情况,于客户提出理赔申请后第13天正常赔付理赔金75万。

保险不能保障意外与疾病的发生,但是却能保障发生风险之后的生活不被改变。孙女士风险发生后阳光人寿吉林分公司非常关注该案件的处理进度,由于案值较大所以该案件列入阳光人寿吉林分公司理赔绿色通道,分公司优先协助中支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同时也与阳光人寿总公司积极沟通获取总公司的指导意见。经分公司及中支的共同努力下,仅用13天就将该案件系统结案,同时把公司对客户的承诺与爱共同传递给客户。阳光人寿一直秉承更快、更易、更关怀的理赔服务理念,此举获得了客户对阳光人寿的信任与爱戴,同时也赢得了社会公众对阳光人寿保险的高度认可。

案例特色:

当今社会工作节奏快,大多数单位员工忽略了对身体的保养与关注,每年单位组织的体检很少自己去,总是自认为自己身体很好,让给家人或朋友去检。中年人更加应该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应该做到周期性体检。本案的孙女士虽然一开始并没有认识到保障型保险的重要性,但幸好未雨绸缪,才能在疾病来临时,不至于让自己的生活被其改变。

丘吉尔说道:人寿保险是唯一的经济工具,能够保证在未来一个不可知的日子,有一笔可知的钱。如果我办得到,我一定要把保险这个字写在家家户户的门上,以及每一位公务员的手册上,因为我深信,通过保险,每个家庭只要付出微不足道的代价,就可免遭万劫不复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