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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患轻症 双重豁免

2018-07-18 1557 文章来源:天安人寿松原中心支公司

投保人:刘先生

被保险人:刘先生

受益人:刘先生

承保公司:天安人寿松原中心支公司

赔付险种:《天安人寿吉祥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天安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


赔付金额:2万元、豁免保费20万余元

赔付时间:2017.8.8

赔付时效:24

赔案编号: 豁免赔案号为0000******6301025

轻症赔案号为0000******3401025

赔案描述:

2016年725日,刘先生为一家三口分别投保了《天安人寿吉祥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刘先生本人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保费为年缴2907元,身故受益人为刘先生的女儿。同时刘先生作为投保人为女儿和妻子分别投保了《天安人寿吉祥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和《天安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保额分别为20万元和10万元,年交保费分别为2662元和2907元。

2017年6月,刘先生因突发“心肌梗死”到吉大医院就诊,后进行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出院后客户于2017714日备齐资料到公司申请理赔。201788日,公司赔付刘先生轻症责任保险金2万元,此保单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同时,豁免刘先生为其女儿和妻子投保的重疾险后续保费,合计207571.39元。

通过此次赔付,刘先生感动万分,对天安人寿给予了“患难见真情”的高度评价!

案例特色:

目前许多客户不认可购买重疾保险,但睿智的刘先先不但给自己购买了重疾险,也为家人购买了重疾险并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刘先生所购买的这款重疾保险组合,不仅在患病时给自己一定的保障,还为家人带来了一生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