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9 1354 文章来源:富德生命人寿吉林分公司
2017年10月2日,50岁的张女士为自己投保了“富德生命康健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2018年2月投保了“富德生命安顺意外伤害保险”、“富德生命安达综合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富德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2019年4月15日,家住洮南市的张女士在家中突然腰痛下肢麻木,随后家人陪同她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诊治,诊断结果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和继发腰椎管狭宰症,医院建议进行手术治疗。2019年4月18日,张女士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进行“L5-S1侧路推问孔镜髓核摘除手术”。
2019年6月20日,张女士及其家人到富德生命人寿白城中支申请理赔报案,公司理赔人员通过系统查询张女士在富德生命人寿投保的保险合同正常有效状态,并迅速开展调查。在短短三天的时间内经过核实被保险人出险情况、被保险人居住地走访、被保险所辖地区医院排查、委托长春协调、同业排查后给出理赔决定书。
根据相关保险条款约定理赔结果:按《富德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D)》条款约定,给付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10000元。本次住院总金额为45654.45元,扣除农合报销的19985.17元及第三方给付的1079.83元后,剩余费用按照80%满额给付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