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吉林省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 专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8-05-15 6919 文章来源: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各会员单位:

根据吉林保监局《关于做好 2018 年吉林省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吉保监办函〔2018〕36 号),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制定了《吉林省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按照吉林保监局《关于做好2018年吉林省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吉保监办函〔2018〕36号)要求,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决定在5月份集中开展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中央有关政策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维护金融行业、保险行业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外宣内教”的模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及保险行业人员的教育,进而提升整个社会公众和保险消费者的保险知识及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判断能力,有效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5月15日前,指导各会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5月25日前,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

第三阶段:5月31日前,做好活动总结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素材,并撰写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省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乐春为组长,省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鑫为副组长,省协会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宣传活动月的组织、协调、推动和落实工作。

(二)不断强化宣传力度。在注重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介作用的同时,在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吉林省保险学会官方网站开辟“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活动专栏,吉林省保险销售管理平台以及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上设置非法集资宣传专区加强报道力度,适时发布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典型案例分析,并及时刊登各会员公司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相关信息。各会员单位要利用好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APP等网络渠道进行风险提示及宣传活动。

(三)注重方式方法创新。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组”活动,由省协会组织各会员单位统一印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并组织会员公司深入人流密集、非法集资高发、宣传力度薄弱的区域向公众免费发放。同时,可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海报、悬挂条幅、设立咨询点、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提醒消费者和广大保险从业者远离非法集资,提升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意识,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和投资理财观念。

(四)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省协会要主动加强与省、市(州)金融办的合作,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确保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各会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业务相关部门、与会员公司之间的联系,定期沟通、互相交流,努力形成推动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的强大合力。另外,省协会和各委员单位要针对行业内部人员加强警示教育,让员工自身充分了解并意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不参与非法集资,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

联 系 人:刘璐 

联系电话:85000312

电子邮箱:174966984@qq.com

 

 

                         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2018年5月11日